[]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营业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货物运输业营业税纳税人认定和年审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地税征[2003]25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11-14
实施时间: 2003-11-14
法规类型: 营业税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天津
阅读人次: 5002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3]121号)中的《货物运输业营业税纳税人认定和年审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具体情况补充以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申请认定为自开票纳税人的,除应具备《办法》规定的条件外,货物运输企业自有车辆应达到5辆(含)以上,水运企业自有船舶应达到1艘(含)以上。
  二、自开票纳税人的认定和年审由主管地税分局初审后,报市局审批,审批合格的由分局制发《货物运输业营业税自开票纳税人认定证书》。
  代开票纳税人的认定和年审由主管地税分局负责审批并制发《货物运输业营业税代开票纳税人认定证书》。
  三、《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认定表》、《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年审申请表》由各地税分局自行打印;《货物运输业代开票纳税人认定表》、《货物运输业代开票纳税人年审申请表》、《货物运输业营业税自开票纳税人认定证书》和《货物运输业营业税代开票纳税人认定证书》由市局统一印制下发。“自开票纳税人”章、“自开票纳税人年审合格”章、“代开票纳税人年审合格”章及“已取消自开票纳税人资格”章由市局统一制作,近期下发。“开票人专章”市局指定纳税人统一刻制。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粤财法[2007]16 2007/2/12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货物运输业税收管理若干问题的 浙地税函[2003] 2003/11/28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 豫国税发[2004] 2004/11/1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劳务派遣企业营业税 新地税函[2008] 2008/12/26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一年 黑地税函[2006] 2006/9/28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 冀地税传[2003] 2003/12/29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 大地税发[2004] 2004/9/27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简化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货物运输业增 北京市国家税务 2014/5/1
嘉兴市财政局嘉兴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自开票 浙嘉地税征[200 2006/3/15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税控系 冀国税函[2006] 20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