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综合税收政策 > 出口退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事进料加工双代理业务有关退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国税退[2002]4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2-6
实施时间: 2002-2-6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阅读人次: 4289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家税务局,涉外税收管理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事进料加工双代理业务有关退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1]1030号)转发给你们,经研究,对我市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及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完成的进料加工双代理业务的有关退税问题,可参照执行。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奎 苏国税函[2004] 2004/6/25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免抵退税日常审核有关问题的批复 厦国税函[2006] 2006/8/31
关于修订发布《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公 2021/1/1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营业税退税核处工作的紧急通知 京地税营[2004] 2004/12/16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山东省生产企业出口视同自产 山东省国家税务 2010/10/1
湖南省财政厅对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0568号提案的答复 2025/5/21
广州市财政局收入退库审批办事指南 2021/3/9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 桂地税发[2015] 2015/3/26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实木复合地板 深国税办转字[2 2007/1/11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财政关于进一步做好免抵退税工 鲁国税函[2002] 200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