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营业税 > 营业税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降低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税率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国税流[2001]16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3-24
实施时间: 2001-3-24
法规类型: 营业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天津
阅读人次: 4716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家税务局,涉外税收管理分局,稽查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降低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01]2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对金融保险企业在本文件下发之前多交的税款,可以在以后的纳税期予以抵减。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交通运输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 皖国税发[2012] 2012/10/1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四技”收入免征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浙地税一[2000] 2000/4/18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广东美芝制冷设备有限公司适用企业 粤国税函[2006] 2006/11/3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吴江华衍水务有限公司适用企业所得 苏国税函[2008] 2008/8/25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 京国税函[2005] 2003/1/1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 冀财税[2007]11 2007/1/1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经营性公墓 深地税发[2001] 2001/7/23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有 京地税营[2005] 2005/5/10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免 京国税函[2006] 2006/10/20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河北衡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适用企业 冀国税函[2000] 2000/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