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国税所[2000]120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11-22
实施时间: 2000-11-22
失效时间: 2011-8-3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阅读人次: 4480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具体情况,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企业以经营活动的部分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如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并且在一个纳税年度确认实现缴纳企业所得税确有困难的,报经市国家税务局批准后,可作为递延所得,在投资交易发生当期及随后不超过5个纳税年度内平均摊转到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中。
  二、对企业整体资产转让、整体资产置换,须由税务机关审核确认的,经主管税务机关认真审核后,符合文件规定的,主管税务机关要以书面形式(样式附后)通知企业予以确认。须由国家税务总局审核确认的,主管税务机关应附齐相关资料上报市局,由市局再上报总局。
  执行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向市局反映。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全文废止或失效、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1号
发文部门: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8-31
实施时间:2011-8-31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财政资金股权投资改革试点的意见 鲁政字[2020]16 2020/1/20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 吉国税联字[200 2009/1/20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级财政资金股权投资改革试点实施 鲁财办发[2020] 2020/4/11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天津市人民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天 津发改财金[201 2011/9/1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政府金融办、市工商局、市财 厦府办[2012]49 2012/2/23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金融办关于促进股权投资业发 济政办字[2012] 2012/5/11
关于进一步做好股权投资企业备案管理工作得通知 发改办财金[201 2013/3/18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关于支持科技 宁科规发[2024] 2024/5/1
海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 琼金监函[2020] 2020/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