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综合税收政策 > 出口退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实行电子化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国税进[2003]3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1-22
实施时间: 2003-1-22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阅读人次: 4227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县国家税务局(不发宁波):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实行电子化管理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软件从省局服务器8016161\进出口处\软件\二期出口退税管理系统目录下下载。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
  二○○三年一月二十二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关于明确生产企业2001年度出口货物 深国税函[2002] 2002/1/21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出口货 浙国税进[2002] 2002/10/31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重申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认证管理有 陕国税发[2000] 2000/8/1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清理工 黑国税函[2007] 2007/3/6
关于发布《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办法[试行] 国家税务总局公 2015/12/17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 辽国税发[2004] 2004/6/14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加强广东省潮 冀国税函[2000] 2000/1/31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 甬国税函[2008] 2008/2/4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出口 皖国税发[2003] 2004/1/1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贸[工贸]企业遗 晋国税函[2002] 2002/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