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廊坊市纸箱厂等两户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发文文号: 冀地税函[2004]213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9-21
实施时间: 2004-9-2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河北
阅读人次: 4261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廊坊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免征廊坊市纸箱厂2003年度企业所得税的请示》(廊地税发[2004]40号)、《关于免征廊坊市纸箱厂2004年度企业所得税问题的请示》(廊地税发[2004]41号)、《关于免征三河市汇福粮油食品制作有限公司2004年度企业所得税问题的请示》(廊地税发[2004]42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鉴于廊坊市纸箱厂系福利企业;三河市汇福粮油食品制作有限公司系2002年国家认定的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加工生产的饼粕和毛油属于免征企业所得税的农林产品初加工的范围,并单独核算。根据《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几个业务问题的通知》(冀地税发[2002]6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所得税征免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12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同意免征廊坊市纸箱厂2003、2004年度企业所得税;免征三河市汇福粮油食品制作有限公司2004年度加工销售饼粕和毛油所得的企业所得税。
  二、你局要严格按照规定加强监督管理,严格划分征、免税界限,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等骗取免税的,要立即纠正,取消免税资格,追回所免的税款,并按规定予以处罚。
  三、免征的税款用于发展生产,不得挪作他用,请你局监督执行,并及时向省局反馈免税对促进企业发展方面的情况。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 厦地税发[2009] 2009/2/11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 桂地税发[2007] 2007/11/23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 陕国税发[2009] 2009/1/7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6年度企业 陕国税函[2007] 2007/1/24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报送实施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优惠 国税办函[2005] 2005/1/24
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国家税务局贵州省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 黔财预[2002]55 2002/6/25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无锡友联热电有限公司享受企业所得 苏国税函[2007] 2007/12/4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复函 琼国税函[2001] 2001/10/16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客户端” 2018/4/16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惠州港业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改造国产 粤国税函[2005] 2005/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