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增值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为纳税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服务的中介机构资格审批后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国税函[2004]330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7-8
实施时间: 2004-7-8
法规类型: 增值税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阅读人次: 4496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为纳税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服务的中介机构资格审批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822号)转发给你们,并做以下补充通知请一并贯彻执行。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防伪税控主机共享服务系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冀国税发[2003]111号)文件中第二段和《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防伪税控主机共享服务系统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冀国税发[2003]59号)文件中第十三条予以废止。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重新修订《增值税 深国税发[2003] 2003/10/1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强化律师事务所 陕地税发[2002] 2002/1/1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放增值 黑国税发[2007] 2007/10/10
关于开展鉴证咨询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开增值税专用发 国家税务总局公 2017/3/1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贸[工贸]企业遗 晋国税函[2002] 2002/10/29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重新公布核准中介机构从事涉税业务 2006/3/13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和 鄂国税发[2005] 2005/4/30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确定增值税专用发票工本费 桂国税发[2000] 2000/7/1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具万元版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 京国税函[2002] 2002/2/7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黑龙江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停止开 黑国税函[2003] 2003/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