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邮政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云国税函[2002]88号
发文部门: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2-10
实施时间: 2002-2-10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云南
阅读人次: 4750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邮政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1]1023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云南省邮政局按汇总全省邮政业务收入19比例内计算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据实在税前扣除,超过比例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应作纳税调整。该局按比例计算允许税前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数额可分配给所属邮政局使用,并于次年1月31日前报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审核,经审核,其所属各邮政局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在分配限额内的可据实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超过分配限额的部分应作纳税调整。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地方税务局企业资产损 皖地税[2011]67 0001/1/1
关于企业因国务院决定事项形成的资产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 国家税务总局公 2014/3/17
甘肃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甘肃省民政厅关于 甘财税[2025]5号 2025/4/8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上海市民 上海市财政局上 2017/11/14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征求《企业资产损失企业所 2017/10/16
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江苏省民政厅关于 2021/6/24
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深圳市民政局关于 深财法[2026]15 2026/4/10
重庆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确认重庆市渝 渝财公告[2023] 2023/12/11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 浙财税政[2012] 2012/1/16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纳税人向第四届全国特殊奥林匹克运 20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