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综合税收政策 > 专题综合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刑释解教人员安置有关税收政策的意见
发文文号: 渝地税函[2003]105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7-14
实施时间: 2003-7-14
法规类型: 专题综合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阅读人次: 5119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市委综治委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调小组:
  为推进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工作,促进刑释解教人员实现再就业,现对刑释解教人员安置有关税收政策建议如下,请参阅。
  一、刑释解教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税收政策
  刑释解教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凡属于下岗失业人员,并持有有效的“下岗证”、“职工失业证”,或持有“城镇人员失业证”并同时持有“低保证”的,按照《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渝地税发[2002]272号)和《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补充通知》(渝地税发[2003]144号)文件规定执行。即:
  (一)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建筑业、娱乐业、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以及经营类似项目的如美容、美发、水吧、酒吧、洗脚等除外),年平均雇工8人以下(不含8人),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及附加税费。
  (二)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建筑业、娱乐业、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以及经营类似项目的如美容、美发、水吧、酒吧、洗脚等除外),年平均雇工8人以上(含8人)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按当年雇佣下岗失业人员占总人数的比例减征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及附加税费。当年减征比例=(当年年均雇佣下岗失业人员人数÷年均总人数)×100%。
  二、企业招用刑释解教人员的税收政策
  (一)对现有和新办的服务型企业(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以及经营类似项目的如美容、美发、水吧、酒吧、洗脚等除外)招用刑释解教人员属于下岗失业人员的,按照渝地税发[2002]272号和渝地税发[2003]14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新办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当年安置刑释解教人员达到规定比例的,可在3年内减征或者免征企业所得税。
  1.新办的城镇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当年安置刑释解教人员超过企业人员总人数60%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查批准,可免征企业所得税3年。
  2.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免税期满后,当年新安置刑释解教人员占企业总人数30%以上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查批准,可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2年。
  二○○三年七月十四日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大地税发[2003] 2003/1/1
关于保险保障基金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6]10号 2016/2/3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市政府各部门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有关 津地税所[2001] 2001/1/16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西部大开发有 川地税发[2002] 2002/6/10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重 渝人社[2024]39 2024/9/2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 沪税发[2001]4号 2001/4/10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税收政策规定的通知 甬地税一[2001] 2001/1/1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地方税务局杭州海关 浙国税流[2000] 2000/11/16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下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税收政策执 粤国税函[2015] 2015/3/1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铂金及其 渝国税发[2003] 2003/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