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行业广告费用所得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税所一[2001]295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9-18
实施时间: 2001-9-18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3781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县财政局、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行业广告费用所得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国税发[2001]8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符合《通知》第二条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经本市有关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行业广告费用所得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国税发[2001]89号)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〇〇一年九月十八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 粤科高字[2010] 2010/6/3
河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 2020/4/10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厦门市地 厦科联[2013]37 2013/8/23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通过中国禁 深地税发[2007] 2007/1/8
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进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 闽注会协[2010] 2010/9/26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地 2012/3/27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地方税务局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科 浙科发高[2009] 2009/1/1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 浙科发高[2008] 2008/1/1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津科高[2023]98 2023/10/18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20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