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征收管理 > 发票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规范发票印制领购程序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地税函[2003]49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3-5
实施时间: 2003-4-1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河北
阅读人次: 4470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
  为了进一步规范发票印制领购程序,现将省局统一印制发票(见附件1)的印制、领购程序通知如下:
  一、交通运输类、服务类、医疗机构收费类专用发票,由各市局于每季度终了后10日内向省局报送印制计划(发票印制通知书),印制完工后由印刷厂按省局调拨单分送到各市地方税务局,并由各市局结算印制费用。
  二、金融保险类、邮政电信类专用发票,由各用票单位的省级主管部门于每季度终了后10日内向省局报送印制计划(附件2),印制完工后由印刷厂按省局调拨单分送到各市地方税务局,并由各用票单位省级主管单位统一结算印制费用。
  三、各市局接到省局调拨专用发票后,要及时分送到基层地税部门,以便用票单位直接到主管地税局办理领购手续。
  四、本通知从4月1日起执行,各市局征管科(处)也要根据工作规程和本通知的要求对由各市印制的发票进行规范管理,严格印制和领购程序,防止出现纰漏。
  附件:
  1、全省统一印制发票清单(略)
  2、专用发票印制计划表(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陕西铁路支线运输有限公司收取铁路 陕地税函[2008] 2008/2/4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 2010/9/14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交通运输业服务业发票种类式样 厦地税发[2008] 2008/10/27
湖南省民政厅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社会团体发票管理有关 湘民社团发[199 1998/3/1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票二维码查验系统上线的通告 2014/12/1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从事公路货物运输业 津地税外[2001] 2001/8/20
绍兴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新版地税发票的公告 绍兴市地方税务 2010/10/29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贵州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黔地税发[2007] 2007/5/11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办理《指定企业印 沪国税征[2008] 2008/1/11
江苏省公安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公安 苏国税发[2008] 200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