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国税函[2002]475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11-21
实施时间: 2002-11-2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河北
阅读人次: 4165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2]664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情况,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2002年度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所属河北通信服务公司及其分支机构按应纳所得税额的15%比例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统一由河北通信服务公司在石家庄市合并缴纳。
  其他有关纳税事宜,按照《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交、集中清理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冀国税发[2001]80号)的有关规定办理。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废止《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 黑龙江省地方税 2016/10/21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 鄂国税函[2001] 2001/8/23
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废止《西藏自 西藏自治区国家 2017/10/19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涉税事项附送中介 京国税发[2006] 2006/12/6
大连市财政局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大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 大财法[2006]58 2006/10/27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广东省电信有限公司汕尾市分公司技 粤国税函[2005] 2005/3/22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企业和高新技 冀地税函[2003] 2003/8/19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粤国税发[2006] 2006/7/12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 赣国税发[2010] 2010/1/1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 京地税企[2006] 2006/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