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支付给职工的一次性补偿金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国税函[2001]442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12-27
实施时间: 2001-12-27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阅读人次: 4583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支付给职工的一次性补偿金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1]91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对于补偿性支出数额较大,企业在当年摊销有困难的,可以在以后的二年内均匀摊销。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热点问答 2022/7/11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预缴问 吉国税发[2008] 2008/1/1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联合通信有限 晋国税函[2003] 2003/10/9
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江苏省民政厅关于 苏财税[2025]19 2025/8/29
山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山西省民政厅关于 山西省财政厅国 2021/12/31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通过中 深国税函[2003] 2003/3/4
安徽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 皖民慈善函[202 2024/10/11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提高防暑降温费等费用税前扣除标准 赣国税发[2004] 2004/1/1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公务费用税前扣除标准的公告 湖南省地方税务 2018/4/12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等5户外商 闽国税函[2004] 20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