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房产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商品房经营单位购进再销售的商品房暂缓征收房产税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地税发[2000]138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6-2
实施时间: 2000-6-2
法规类型: 房产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5055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顺德市地方税务局:
  近来一些地方反映,目前商品房经营单位购进商品房用于再销售的情况越来越多,对这类商品房是否征收房产税,要求省局给予明确。考虑到商品房经营单位购进商品房用于再销售是一种正常的经营活动,根据《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印发房产税、车船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87]粤税三字006号)第24点的规定精神,对这类商品房在出售前也比照自建商品房暂缓征收房产税。但是,这类商品房在出售前若已出租或自用的,应照章缴纳房产税。
  特此通知。
  二○○○年六月二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细 渝价[2011]133号 2011/4/19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商品房购买环节契税管理的通知 湘地税函[2013] 2013/7/12
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品房销 宁价检发[2011] 2011/5/16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消化空置商品房有关税收政策的补充 厦地税发[2001] 2001/10/22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规范商品房预[销]售合同撤销及 2016/10/8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代收维修 浙地税函[2003] 2003/11/12
上海市关于规范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的暂行规定 沪价房[1996]12 1996/6/10
哈尔滨市物价局关于实施商品房销售价格网上申报备案和明 哈价联发[2012] 2012/6/25
关于开展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联合检查的通知 发改办价监[201 2017/10/16
关于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改办价监[201 2016/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