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综合税收政策 > 专题综合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跨行政区划高速公路桥梁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发文文号: 深地税发[2003]1025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12-3
实施时间: 2003-12-3
法规类型: 专题综合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阅读人次: 4118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分局:
  现将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跨行政区划高速公路、桥梁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粤地税函[2003]59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税局关于明确跨行政区划高速公路桥梁路桥通行费收入税收征管若干问题的通知》(深地税发[2001]160号)的要求贯彻执行。
  省局通过此补充通知着重明确了集中征收税款的有关适用税率和划分问题,对超出我市区划范围的高速公路、桥梁路桥通行费收入的税收征管将产生一定影响。鉴于广深、深汕高速公路深圳段税款由省内其他市、县税务机关集中征收后分别划给福田征管分局、大工业区征管分局入库,相关分局应及时与同其他市、县负责集中征收的单位取得联系,需要重新办理或调整委托代征手续的要尽快落实,确保其实际征收的营业税及附征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按路段比例足额划回我市。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二〇〇三年十二月三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 闽国税发[2003] 2003/5/23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高速公路持续健康发展八条 闽政办[2014]11 2014/8/4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速公路建设工程营业税 赣地税函[2006] 2006/9/13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核定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电子标签收费标 闽价服[2014]36 2014/11/25
关于印发《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实施方案》的通知 交公路函[2021] 2021/6/2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税收征管若干问题的通知 内国税征字[200 2001/4/23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区级税务机构改革过渡期税 2018/7/5
河北省税收征管保障办法 河北省人民政府 2016/1/1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征 冀国税发[2003] 2003/12/16
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物价局关于同意设立湖北省高速公路联 鄂财综规[2013] 201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