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农村信用社管理机构提取管理费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黑国税函[2003]33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4-24
实施时间: 2003-4-24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黑龙江
阅读人次: 4480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地、县国家税务局各市、地、县国家税务局:
  现将《企业债务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企业在债务重组业务中因非现金资产抵债或因债权人的让步而确认的资产转让所得或债务重组所得,如果数额较大,一次性纳税确有困难的,经所在市、地国家税务局核准,可以在不超过5个纳税年度的期限内均匀计入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
  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设江苏机械设备进出口集团公司20 苏国税函[2004] 2004/3/8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农村信用社增资扩股中支付股息 大地税发[2005] 2005/11/16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江苏华扬液碳有限责任公司2003年度 苏国税函[2004] 2004/3/8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省物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取的管理 皖地税函[2000] 2000/6/15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信用社体制改 鄂国税发[2004] 2004/6/25
深圳市农林渔业局 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主要农产 深农通[2006]15 2006/10/18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黄金河南公司提取2007年度管理 豫国税函[2008] 2008/1/8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石家庄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2003 冀国税函[2003] 2003/12/8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铁二十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2004年 苏国税函[2005] 2005/1/21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有关事 湘政办发[2014] 2014/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