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地税发[2000]87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8-17
实施时间: 2000-8-17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阅读人次: 3750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小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84号)转发给你们,经研究,再做如下补充,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办法》中计税工资、冬季取暖费、防暑降温费、劳动保护费的税前扣除标准,按我省规定执行。
  二、根据《办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精神,现对中国注册税务师或会计师核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事项明确如下:
  (一)纳税人可以委托中国注册税务师或会计师审核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事项。
  (二)受委托人必须经当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认可。
  (三)受委托人要出据审核证明,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除上述规定外,以前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一律按本办法规定执行。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连云港市商业银行固定资产折旧税前 苏国税函[2004] 2004/11/11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 苏地税发[2002] 2002/1/1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备案管理问 甘地税函[2011] 2011/3/7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明确企业所得税优 国家税务总局宁 2018/6/15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 粤财发[2005]65 2005/5/25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道部所属企业缴 冀国税函[2001] 2001/8/20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申报坏账损失税前扣除是否需附中介 皖国税函[2001] 2001/7/6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有 宁财[税]发[200 2008/4/28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河北衡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适用企业 冀国税函[2000] 2000/6/14
关于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 国税函[2003]40 2003/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