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增值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力产品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内国税流字[2005]6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1-25
实施时间: 2005-1-25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电力、煤气、热力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阅读人次: 3868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东风场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力产品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转发给你们,并补充明确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根据《管理办法》第七条(三)款的规定,对实行分别预缴和统一结算缴纳增值税的发、供电企业,其统一汇总结算的单位在2005年2月征期实行零申报。本月汇总计算的全部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和应补(退)税额,于所属期后第2个月征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2005年2月征期此类企业在进行防伪税控IC卡抄、报税时,直接抄取空税,并不得再修改防伪税控开票金税卡时钟。
  二○○五年一月二十五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云南电网公司所属供电局电力产 云南省国家税务 2011/1/1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电力产品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 粤国税发[2005] 2005/2/21
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电力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 藏国税发[2009] 2009/3/17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三剩 豫国税发[2006] 2006/11/3
关于国家电网公司购买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力产品发票开 国家税务总局公 2014/7/1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金融机构开展个人实物黄金交易业务 豫国税函[2006] 2006/5/10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再 黑国税发[2008] 2008/12/29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4年电力产品征 川国税函[2004] 2004/6/23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属矿非 京国税函[2009] 2009/1/12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废止农产品增值税管理相关政策文件 吉国税发[2007] 2007/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