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重新确认中国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成员企业的复函
发文文号: 内国税所函[2004]40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8-4
实施时间: 2004-8-4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内蒙古
阅读人次: 4183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中国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你行《关于重新确定我行所属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成员企业的函》(中银财[2004]187)收悉。为支持你行改组上市,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交、集中清算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内国税所字[2002]17号)的规定,经各级国税局审核确认,你行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成员企业名单如下:
  中国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中国银行满洲里分行
  中国银行呼伦贝尔分行
  中国银行赤峰分行
  中国银行乌兰浩特分行
  中国银行通辽分行
  中国银行锡林浩特分行
  中国银行二连浩特分行
  中国银行集宁分行
  中国银行包头分行
  中国银行鄂尔多斯分行
  中国银行乌海分行
  中国银行巴彦浩特分行
  中国银行临河分行
  中国银行新华支行
  中国银行新城支行
  中国银行玉泉支行
  中国银行车站支行
  中国银行中山路支行
  中国银行八拜支行
  二○○四年八月四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佳通科技[苏州]有限公司追加投资项 苏国税函[2006] 2006/9/30
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政策的通 财税[2018]108号 2018/11/7
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废止《西藏自 西藏自治区国家 2017/10/19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支付 桂地税发[2001] 2001/12/27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总缴纳企业 国税函[2002]64 2002/7/16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山格兰特工程玻璃[中山]有限公司 粤国税函[2004] 2004/7/9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 晋国税发[2009] 2009/3/5
关于垃圾填埋沼气发电列入《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 财税[2016]131号 2016/1/1
新疆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 新地税函[2009] 2009/4/2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海门鑫源环保热电有限公司享受企业 苏国税函[2006] 2006/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