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营业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经济适用住房营业税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穗地税函[2003]67号
发文部门: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5-16
实施时间: 2003-5-16
失效时间: 2007-11-6
法规类型: 营业税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5180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局属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建设厅等七厅局《转发建设部等六部委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粤建房字[2002]126号)第五点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对经济适用住房营业税政策明确如下:
  一、城镇新建的经济适用住房,凡按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城镇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价[1999]118号)规定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在2004年12月31日前销售的,比照房改房规定暂免征收销售不动产营业税,过去已征的不退,未征的不予补征。
  二、有关免征营业税的手续,按我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地产市场若干营业税政策问题的通知》(穗地税发[2000]225号,见《广州地方税务公报》2000年第4期)第五点第(三)、(四)点规定执行。广州市住宅建设办公室、广州市教育局(教师住房建设办公室)可集中统一向机构所在地地税征收机关办理免税手续。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二○○三年五月十六日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2007年废止或失效的地方税收规范性文件[第一批]的通知
发文文号:穗地税发[2007]245号
发文部门: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11-6
实施时间:2007-11-6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经 闽价服[2013]43 2013/11/14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价 沪发改价督[201 2011/3/1
金华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青 金市地税政[200 2000/9/19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经济适用住房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 黔国税函[2007] 2007/11/23
北京市人民政府房改办公室、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房屋土 1999/9/29
武汉市物价局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经济适用住 武价房[2011]11 2011/11/21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浙江省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10/12/17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对《湖南省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 湘价函[2008]11 2008/8/7
四川省建设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察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中 川建发[2008]4号 2008/1/15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换购经济适用住房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 浙财农税字[200 200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