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资源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石灰石、大理石和花岗石资源税适用税额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内地税发[2003]699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9-27
实施时间: 2003-7-1
法规类型: 资源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阅读人次: 4978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石灰石大理石和花岗石资源税适用税额的通知》(财税[2003]119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从2003年7月1日起,我区石灰石资源税由每吨2元调整为每吨1元;大理石和花岗石资源税适用税额由每立方米3元调整为每立方米5元。请遵照执行。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青海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资源税全面改革准备工作的通知 2016/6/14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钼 渝地税发[2006] 2006/3/29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大理石、花岗石资 鲁财税[2014]15 2014/7/1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其他税费类[2025年12月热点问题 2026/1/4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资源税换算比和折算率 粤财法[2016]19 2016/7/1
关于做好资源税全面改革准备工作的通知 税总办发[2016] 0001/1/1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京珠公路建设取土是否征收资源税的 鄂地税函[1999] 1999/10/11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我省砂石资源税适 湘财税[2018]5号 2018/2/1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贵州省资源税省以下收入分 黔府办发[2020] 2020/9/1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资源税征 大地税函[2006] 2006/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