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资源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石灰石、大理石和花岗石资源税适用税额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内地税发[2003]699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9-27
实施时间: 2003-7-1
法规类型: 资源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阅读人次: 4814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石灰石大理石和花岗石资源税适用税额的通知》(财税[2003]119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从2003年7月1日起,我区石灰石资源税由每吨2元调整为每吨1元;大理石和花岗石资源税适用税额由每立方米3元调整为每立方米5元。请遵照执行。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陕西省部分地区煤炭企业资源 2004/1/1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确定资源税组成计税价格成 国家税务总局天 2020/9/1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石灰石、地下水资源税定额标准 渝地税发[2005] 2005/7/11
关于发布《资源税征收管理规程》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 2018/7/1
湖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湘财税[2021]15 2021/9/1
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安徽省自然资源厅 皖财税法[2020] 2020/9/1
温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委托代征建筑用石资源税的公告 2010/3/1
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 云地税发[2003] 2003/8/18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关于水泥及纯碱生产企业石灰石 国家税务总局青 2020/5/1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我市资源税税率的 京财税[2016]11 2016/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