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增值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2003年度电力企业增值税征收问题的补充通知
发文文号: 川国税函[2004]75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3-19
实施时间: 2004-3-19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阅读人次: 4149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州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省稽查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3年度电力企业增值税征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明电[2004]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对国家电网公司和五大发电集团参股的发电企业[即原网外电力企业]有关增值税征收问题补充如下,请遵照执行:
  国家电网公司和五大发电集团参股的发电公司及所属的非独立核算的电厂,其增值税的征收办法仍暂按《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对省电力公司系统外实行独立核算并跨地[市、州]经营的电力企业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川国税发[1996]122号]执行。
  特此通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发布《出口业务增值税和消费税退[免]税管理办法》的 国家税务总局公 2026/1/1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粤国税发[2004] 2004/12/24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水洗猪鬃征收增值 京国税函[2006] 2006/9/8
山东省新产品增值税先征税后财政返还审核退付管理办法 鲁财政税字[199 1996/1/1
关于防范税收风险若干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3]112号 2014/1/1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青 2018/6/15
关于印发《东北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财会[2004]11号 2004/11/1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宁波市残疾人就业单位增值税 甬国税发[2007] 2007/8/13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 京国税发[2009] 2009/3/24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 湘税发[1994]25 199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