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综合税收政策 > 出口退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宜宾市国家税务局出口货物税收有关问题的批复
发文文号: 川国税函[2000]154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5-12
实施时间: 2000-5-12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阅读人次: 3551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宜宾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出口货物有关问题的请示》(宜国税发[2000]63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的“全部货物销售额”应包括其自营出口部分的销售额。
  二、对出口企业购进货物分次出口的,可使用《进货分割单》记录企业未报出口部分货物的数量及金额,经审核人员签章后作为下一次申报出口退税的进货凭证。
  此复。
  附件:《进货分割单》(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湖州市国家税务局转发《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出口货 湖国税办[2008] 2009/11/10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税收函调 浙国税进[2008] 2008/1/11
绍兴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绍兴市本级生产企业出口货物 绍市国税进[200 2003/7/1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 琼国税发[2002] 2002/6/11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 豫国税发[2003] 2003/12/5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生产企 云国税发[2003] 2003/9/10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 大国税发[2004] 2004/12/28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2003年度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 苏国税函[2003] 2003/12/18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 川国税函[2005] 2005/12/16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福建省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 闽国税发[2001] 200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