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增值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管理及运输发票增值税抵扣管理的公告》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国税发[2003]207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10-31
实施时间: 2003-10-3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重庆
阅读人次: 3367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县(自治县、市)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管理及运输发票增值税抵扣管理的公告〉的通知》(国税发[2003]120号,以下简称《公告》)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单位必须在2003年10月31日前将《公告》送达到每一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履行签收手续。
  二、各单位立即将《公告》张贴于所有办税服务厅的公示栏上,或在电子显示屏上公布。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管理及运输发票增值税抵扣管理的公告》的通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中介机构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 苏地税发[2004] 2004/1/19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货物运输业若干税 深地税发[2004] 2004/10/22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机动车辆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 赣国税发[2005] 2005/7/1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发票增值税抵扣管理若 琼国税发[2003] 2003/12/8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重点工程项目税收管 渝地税发[2006] 2006/2/15
嘉兴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建 浙嘉地税政[200 2005/6/1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 青地税发[2003] 2003/12/26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 闽国税发[2003] 2003/10/17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货物运输业若干税 粤地税发[2004] 2004/8/6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建设厅转发国家税务 琼地税发[2005] 2005/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