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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涉外企业定额发票适用范围的通知
发文文号: 甘地税外[2002]8号
发文部门: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7-24
实施时间: 2002-8-1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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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调整涉外企业“2000年”版《甘肃省涉外企业定额发票》的使用范围通知如下:
  一、涉外企业“2000年”版《甘肃省涉外企业定额发票》从2002年8月1日起,可作为宾馆、旅店业的涉外企业住宿专用发票使用。原适用于从事娱乐业的涉外企业范围不变。
  二、涉外企业“2000年”版《甘肃省涉外企业定额发票》调整为住宿发票使用时,应在定额发票的右上方加盖“涉外企业住宿发票专用”和“甘肃省教育附加”
  的条形章。
  三、“2000年”版《甘肃省涉外企业定额发票》在调整使用范围启用后,“2000年”版《甘肃省涉外企业住宿专用发票》(填开式)从2002年9月1日起停止使用。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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