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征收管理 > 定期定额征收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地税发[2007]25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1-22
实施时间: 2007-1-22
法规类型: 定期定额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阅读人次: 4709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各市地方税务局直属机构,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3号)转发给你们,同时对《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实施办法》(桂地税发[2006]365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中的有关问题进一步明确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实施办法》第十六条“……或者当期发生的经营额、所得额超过定额20%的……”中的“当期”,是指定额执行期内所有纳税期。
  二、《实施办法》第十五条“定期定额户的经营额、所得额连续三个月超过或低于地税机关核定的定额”,以及第十六条“其经营额、所得额连续三个月超过定额,……” 中,超过或低于定额的具体幅度为地税机关核定定额的20%。
  二○○七年一月二十二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求《广东省推进个体工商户转 2024/5/15
关于扩大开放港澳居民在内地申办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 工商个字[2016] 2016/6/1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支持复工复业的个体工商户 2020/3/19
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 黑龙江省地方 黑工商发[2016] 2016/10/1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个体工商户办理停复业登记的公告 2014/7/1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 2021/5/21
陕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帮扶服务业小 陕财税[2022]13 2022/4/1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高质 2023/6/19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 沈政办发[2014] 2014/8/13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有关 吉林省地方税务 20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