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征收管理 > 征收管理法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关于公布获得出租汽车税控计价器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企业及其产品型号公告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内地税字[2002]53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5-27
实施时间: 2002-5-27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法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阅读人次: 4680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各直属机构: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征收管理司《关于转发国家质量监督检疫局<关于公布获得出租汽车税控计价器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企业及其产品型号公布>的通知》(征便函[2002]17号)转发给你们,各地如推广使用出租汽车税控计价器装置,应与当地有关部门密切联系,并按照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交通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关于停止生产销售非税控加油机和非税控计价器的通告》(内地税发[2001]27号)通知要求,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获得出租汽车税控计价器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的生产企业中进行选择。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阶段 津交发[2020]15 2020/9/8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出租汽车提前报废或更新实施 京政办发[2015] 2015/3/31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客运出租汽车营运定价成本 闽价成[2012]50 2013/1/1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公布我省涉及出租汽车企业 湘财综[2006]56 2006/10/1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具备卡功能的《北京市出租汽车 京地税票[2003] 2003/8/15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 穗府[2016]20号 2016/11/28
成都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四川省成都市出租汽车专用发 成地税发[2010] 2010/7/12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 厦府[2016]351号 2016/11/2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 新政办发[2016] 2016/7/26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出租汽车行业征 京财税[1996]16 199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