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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杜绝因操作失误造成增值税计算机稽核系统抵扣联数据重复上传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川国税明电[2000]51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6-26
实施时间: 2001-6-26
法规类型: 税收稽查与处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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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州国家税务局,省国税局直属征收分局:
  据五省四市五月份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稽核结果,部分地区抵扣联重号票异常增多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税务机关人员误操作引起。各地须重视总局分析出的主要原因,切实做好抵扣联数据的采集工作,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数据的采集及传输,杜绝由于误操作原因造成抵扣联数据的错传、重传。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杜绝因操作失误造成增值税:计算机稽核系统抵扣联数据重复上传问题的通知》(国税发明电[2001]40号)转发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杜绝因操作失误造成增值税计算机稽核系统抵扣联数据重复上传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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