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 收费取消项目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财综[2008]84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8-12-19
实施时间: 2008-12-19
法规类型: 收费取消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阅读人次: 6579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区直各有关部门,各市、县财政局、物价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综[2008]7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这次取消农业部门的农机服务收费,是指桂财综[2007]54号文中的农机修理工考核费(含证书费)、农机维修网点技术等级审定费、年审费、农机维修网点技术合格证书费。请各地根据 “分级管理”和“财权与事权相统一”的原则,认真研究解决取消收费后有关部门和单位的经费安排问题,确保其管理工作正常运转及社会稳定。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省财政厅物价局关于发布2007年中央 闽地税发[2008] 2008/8/7
关于发布国家科委归口管理的科研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价费字[1992]25 1992/7/1
关于全国性及中央部门涉及农民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财综[2003]89号 2004/1/1
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物价局关于公布取消部分行政事业性收 黔财综[2003]44 2003/12/11
关于发布中央管理的公安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 价费字[1992]24 1992/6/20
哈尔滨市财政局哈尔滨市物价局关于印发2010年哈尔滨市行 哈财综[2010] 2 2010/6/1
关于公布取消第二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 财综字[1998]11 1998/11/1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降低 黑政发[2001]13 2002/1/25
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发展与改革厅关于印发《海南省行政事 琼财非税[2007] 2007/10/26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公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 粤价[2010]282号 201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