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综合税收政策 > 出口退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实行按企业分类管理的2个文件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内国税出字[2001]16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8-30
实施时间: 2001-8-30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阅读人次: 3771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实行按企业分类管理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1]83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实行按企业分类管理的通知》(国税发[1998]9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国税机关严格按照以上2个文件规定的条件对所辖出口企业进行分类管理,并按有关规定办理退税。严防骗税。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四川省国家税务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税收 川国税函[2006] 0001/1/1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 渝国税发[2002] 2002/2/1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出口货物“免、抵、退”税有关问题 厦国税发[2002] 2001/2/7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出口货 京国税函[2002] 2002/12/1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出口货物 津国税退[2000] 2001/1/1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认真做好1999年度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 京国税[2000]13 2000/1/17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出口货物退税专用税票电子信息 云国税发[2001] 2001/5/24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出口货物退[免 京国税发[2006] 2006/1/9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 云国税发[2004] 2004/1/1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对外贸易经济合 沪税进[2001]29 2001/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