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南京二十一世纪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04年度提取总机构管理费税前扣除的批复
发文文号: 苏地税函[2005]3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1-6
实施时间: 2005-1-6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江苏
阅读人次: 4146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南京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报来的南京二十一世纪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提取2004年度总机构管理费的报告悉。根据苏地税发[1999]104号《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总机构提取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办法〉的通知》等规定,经研究,同意南京二十一世纪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04年度向所属企业提取管理费181.1万元(具体名单及金额见附表)这些企业在定额范围内上交总机构(主管部门)的管理费准予在税前扣除。总机构(主管部门)应按规定使用管理费,年终如有结余,应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贵州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贵州省民政厅关于 黔财税[2023]17 2023/12/22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广东发展银行珠海分行呆账损失税前 粤国税函[2004] 2004/3/25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 大连市地方税务 2012/6/1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银行梅县支行呆账损失税前扣除 粤国税函[2004] 2004/7/23
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天津市民政局关于 津财税政[2020] 2020/2/16
贵州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贵州省民政厅关于 黔财税[2023]16 2023/12/22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纳税人向省幸福工程组委会的捐赠所 冀地税函[2001] 2001/2/9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 桂地税发[2007] 2007/3/5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办公通信费用税前扣除有关问题 晋地税税二发[2 2004/3/18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向所属企业 鄂国税函[2003] 2003/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