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增值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报送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国税函[2002]171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4-10
实施时间: 2002-4-10
法规类型: 增值税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阅读人次: 4411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报送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2]17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上报省局稽查局的虚开专用发票案件,须同时抄送同级流转税管理部门。
  二、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流转税管理部门接到稽查局抄送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报告后,应于5日内写出案件分析报告上报省局流转税处,并同时抄送同级稽查局。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规范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抵扣凭证 苏国税发[2005] 2006/1/1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 2011/11/1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增值税专用 湘国税函[2006] 2006/5/1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增值税专用 闽国税函[2009] 2009/7/27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网上办税拓展功 粤国税函[2014] 2014/7/7
关于开展鉴证咨询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开增值税专用发 国家税务总局公 2017/3/1
绍兴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下达2009年下半年增值税专用发票普 绍市国税流[200 2009/9/29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放增值税专用 赣国税函[2007] 2007/10/30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 渝国税函[2004] 2003/8/1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防伪税控 黑国税发[2001] 20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