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增值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增值税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甘国税函发[2003]223号
发文部门: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9-9
实施时间: 2003-9-9
法规类型: 增值税 纳税申报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甘肃
阅读人次: 4744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州、地国家税务局,矿区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增值税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96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各地国税机关要认真学习“一窗式”管理的相关文件,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落实各项规定和制度,做好系统内部的培训工作,掌握“一窗式”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同时,要做好对纳税人的宣传工作,要将相关政策及时通知到每一个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搞好对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的辅导工作。
  有关征管软件的修改问题,省局将另行通知。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增值税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工作的通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县以下小 藏国税发[2006] 2006/1/27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内国税流字[200 2004/1/1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关于5月份起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通 2018/5/2
财政部关于印发2004年度享受废船进口环节增值税先征后返 财税[2003]260号 2004/1/13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内江白马电厂水火电置换电量征收增 川国税函[2001] 2001/10/1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杜绝因操作失误造 川国税明电[200 2001/6/26
青海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执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 青国税函[2006] 2006/12/20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西气东输工程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复函 国税函[2003]12 2003/11/4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软件企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产品 琼国税发[2004] 2004/12/31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新办商 青国税函[2004] 2004/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