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增值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信息审核出口退税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国税函[2003]691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9-22
实施时间: 2003-9-22
法规类型: 增值税 发票管理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阅读人次: 4245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信息审核出口退税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税函[2003]995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信息审核出口退税,是强化出口退税管理、防范骗税的又一项重要措施,各级税务机关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要加强部门间的工作协调配合,严格按照总局和区局的有关规定,指定专人负责做好金税工程系统稽核比对信息和协查信息的抽取和传输工作,不允许出现数据传输不及时,不完整等影响出口退税审核、审批效率的问题。
  二、各地出口退税主管部门在电子信息对审工作中,有关增值税专用发票审核疑点数据、变更及新增出口企业退税登记数据和特准退税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申报数据,必须分别按照《通知》附件2、3、4规定的数据格式及文件命名规则录入计算机,并于次月10日前将电子数据传送给同级信息中心。各地信息中心必须于12日前将电子数据通过MQ(消息中间件)上传区局信息中心。
  三、各地出口退税主管部门要及时做好出口退税软件的升级,并采取各种方式加强对所辖出口企业的宣传辅导工作,确保出口退税电子申报数据采集的规范性。
  四、对出口退税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信息传输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请各地及时上报区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和信息中心。
  区局将对上述工作的开展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考核。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管理 闽国税函[2008] 0001/1/1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增值税 内国税出函[200 2003/9/16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开增值 2019/3/1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内蒙古自治区增值税专 内蒙古自治区国 2010/10/1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管理的 广西壮族自治区 2014/1/1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专用发票验旧供新扩大“ 晋国税函[2004] 2004/2/27
沈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清理增值税专用发票监开代管工作的 沈国税流[2000] 2000/5/1
关于转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税务人员严格管理增值税 国税函发[1995] 1995/6/1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渝国税发[2003] 2003/4/1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增值税专用发 深国税函[2004] 2004/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