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财政法规 > 政府采购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2009-2010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财采购[2008]40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08-7-30
实施时间: 2009-1-1
法规类型: 政府采购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重庆
阅读人次: 3809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市级各预算单位,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授权,市财政局制定了《重庆市2009-2010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市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应当实行政府采购。
  前款所称财政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和单位自筹资金,以及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等。
  二、市级各预算单位应根据本集中采购目录编制2009-2010年度政府采购预算。部门预算中属于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应编入政府采购预算。
  三、本集中采购目录中的部分通用采购项目实行协议供货(定点采购,以下同)制度的,按我局印发的协议供货有关规定执行。
  四、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可以结合本地实际,对本集中采购目录规定的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和采购限额标准作适当调整,并将调整情况报市财政局备案,但不得对本集中采购目录内容进行增减。
  五、本集中采购目录执行中,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修订的,由市财政局另行公布。
  六、本集中采购目录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2008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渝财采购〔2007〕44号)执行至2008年12月31日止。
  附件:重庆市2009-2010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
  二OO八年七月三十日
相关附件:
重庆市2009-2010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doc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 沪财库[2008]50 2008/11/11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我市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有关问题的 津财采[2014]11 2014/4/10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 2013/9/2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 沪财采[2025]16 2025/7/25
关于印发《通用服务器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的通 财库[2023]33号 2023/12/16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津财采[2015]18 2015/3/23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桂财采[2012]9号 2012/4/11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进一 陕政办发[2011] 2011/10/10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的通知 财库[2013]189号 2013/10/29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考评办 浙财采监[2012] 201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