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国税发[2000]288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6-20
实施时间: 2000-6-20
失效时间: 2011-8-3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阅读人次: 5039
评论人次: 1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分局、区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84号)转发给你们,市局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深圳市金融保险企业关于第三章第二十条工资薪金的扣除标准仍暂按《深圳经济特区企业所得税计税标准暂行规定》第四条第(五)款规定执行。
  二、根据本办法和有关税收规定,需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在税前扣除的事项,深圳市金融保险企业纳税人在上报我国税机关审核批准时,必须附送中国注册税务师或注册会计师的审核证明。
  二○○○年六月二十日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全文废止或失效、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6号
发文部门: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8-31
实施时间:2011-8-31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评论 / 法规有奖纠错 评论文责自负,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网站及其关联方的任何倾向或立场

旧评论(此处已关闭评论功能):
fu618   2010年3月29日 +25金币
所属区域: 广东  错误  

正确 应该为 深圳
相关法规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瑞士康树集团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免 苏国税函[2006] 2006/1/26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民生银行调整 冀国税函[2006] 2006/1/1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200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有关问 浙国税所]2005] 2005/2/6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 黑地税函[2008] 2008/2/28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攀枝花新钢钒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改造 川国税函[2007] 2007/12/29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南京港龙潭集装箱有限公司享受企业 苏国税函[2006] 2006/9/11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涉税事项附送中介 京国税发[2006] 2006/12/6
关于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资料留存备查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 2018/4/10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税前弥补亏损问题的补充 陕地税函[2006] 2006/11/9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高速公路 鄂国税函[2002] 200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