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提取维简费和新井建设基金税前扣除的函
发文文号: 皖国税函[2003]44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1-30
实施时间: 2003-1-30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安徽
阅读人次: 4791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提取维简费用和新井建设基金予以税前扣除的报告》(国投新集[2002]68号)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你公司提取的维简费(包括井巷基金)可以税前扣除。塌陷补偿费应属于矿产资源补偿费,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84号)第十五条的规定,当年发生的塌陷补偿费实际支出数应予税前扣除;但提取的新井建设基金,不符合企业所得税政策规定,不得税前扣除。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纳税人通过省政府 川国税发[2007] 2007/4/16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工效挂钩企业工资税前扣除问题的补 渝地税发[2000] 2000/9/13
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国家税务局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重 渝财税[2010]46 2010/5/27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广东省电信有限公司财产损失税前扣 粤国税函[2005] 2005/5/23
黑龙江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关于公布我省2011年度获 黑财税[2012]4号 2012/3/13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10.12”专案支 粤国税函[2004] 2004/1/15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 晋地税税二发[2 2001/2/8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 内蒙古自治区财 2020/3/6
福建省总工会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工会 闽工[2010]125号 2010/12/27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机械工业安装总公司第五安装工 皖国税函[2000] 200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