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安徽国信寻呼有限责任公司并入中国联通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后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国税函[2001]376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7-18
实施时间: 2001-7-18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安徽
阅读人次: 3053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中国联通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关于将原安徽国信寻呼有限责任公司并入中国联通安徽分公司纳税的请示》(联通皖财字[2001]416号)称,根据《信息产业部关于将国信有限责任公司成建制划入中国联通公司的通知》(信部政[1999]426号)规定,国信寻呼有限责任公司将成建制地并入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鉴于原安徽国信寻呼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分公司从2001年3月起已陆续在当地主管国税机关注销税务登记,成建制地并入中国联通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及其所属市公司(通信局),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同意,原安徽国信寻呼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分公司在成建制地并入中国联通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及其所属市公司(通信局)后,不再单独就地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改由中国联通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及其所属市公司(通信局)统一合并纳税。对原安徽国信寻呼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分公司以前年度欠缴企业所得税的,请各地进行认真清理,并严格按规定补征入库。
  特此通知。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民航总局所属企业 皖国税函[2001] 2001/9/27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平安保险股 陕国税函[2002] 2002/11/26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所属 黑国税函[2002] 2002/4/15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 川国税函[2001] 2001/1/19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石油化工股 琼国税函[2000] 2000/11/9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 渝国税函[2003] 2003/6/2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联通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2000年 浙国税所[2001] 2001/11/23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在安徽 皖国税函[2005] 2005/1/7
长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长春市兴达集团建筑工程处缴纳企业 长地税函[2002] 2002/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