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发生坏帐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国税函[2000]459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12-20
实施时间: 2000-12-20
失效时间: 2011-7-26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税款征收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安徽
阅读人次: 4535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地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发生坏帐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945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省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皖国税发[1999]9号)和《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皖国税发[2000]98号)等文件中有关要求,一并贯彻执行。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2号
发文部门: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7-26
实施时间:2011-7-26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 渝地税发[2010] 2010/5/13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 甘国税发[2008] 2008/12/30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 山东省国家税务 2012/1/1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湖北省电信公司所属无收入单位2003 鄂国税函[2003] 2003/4/25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制糖企业有关费用所得税税 桂地税发[2006] 2006/11/28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工资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管理的 冀国税发[2000] 2000/1/1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广西壮族 桂财税[2014]38 2014/10/27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部分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审批 粤国税发[2010] 2009/1/1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备案工作规 黔地税发[2012] 2013/1/1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联企业间 苏国税发[2005] 2004/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