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营业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铁路用地服务管理费征收营业税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地税函[2002]69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3-4
实施时间: 2002-1-1
法规类型: 营业税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安徽
阅读人次: 4090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蚌埠市地方税务局:
  省地税局《关于铁路用地服务管理费营业税征免问题的函》(皖地税函[2000]198号)中对蚌埠铁路分局收取的铁路用地服务管理费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至2001年底执行到期。经研究,从2002年1月1日起,对蚌埠铁路分局收取的铁路用地服务管理费收入按照“服务业—租赁业”税目恢复征收营业税。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京沪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德州至泰安 鲁地税函[2006] 2006/5/8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省铁路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甘政发[2026]28 2026/4/14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重新明确铁路系统免征房产税和城镇 辽地税函[2005] 2005/12/6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部分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的收费项 皖地税[2002]14 2002/1/1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山东省济南铁路局专用发票的通 鲁地税函[2001] 2001/11/20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的若干 豫政办[2021]22 2021/5/15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地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以 粤财法[2006]11 2006/11/1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部门运输收入 辽国税二[2000] 2000/7/6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部门运输收 京国税[2000]12 2000/7/28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铁路系统各单位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 浙地税发[2002] 20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