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计提的四项准备金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地税二[2000]92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3-2
实施时间: 1999-1-1
失效时间: 2007-9-5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阅读人次: 4782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地、县地方税务局(不发宁波),省地方税务局直属一分局、二分局、稽查局:
  财政部印发的《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有关会计处理问题补充规定》(财会字[1999]35号通知),对股份有限公司计提坏帐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作出了新的规定,各地最近要求明确四项准备所得税的处理。为统一政策口径,在国家税务总局没有新的规定前,对股份有限公司按财政部文件规定提取的坏帐准备金和存货跌价准备金,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和长期投资减值准备不得在所得税前扣除,企业发生的投资损失按税法有关规定按实扣除。
  本通知从一九九九年度起执行。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浙地税发[2007]69号
发文部门: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9-5
实施时间:2007-9-5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石油企业工资结余 冀地税函[2005] 2005/2/21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 津国税所[2002] 2002/1/1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广西壮族 桂财税[2014]43 2014/11/14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联企业间业务往 晋国税所发[200 2001/1/11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邮政企业广告费和 冀国税函[2002] 2002/2/1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发文明确申请公益性捐款税前扣除资格的 中税协发[2010] 2010/1/8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 大地税发[2002] 2002/1/1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广西壮族 桂财税[2014]38 2014/10/27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纳税人向“5.12”地震灾区捐赠的所 渝地税函[2008] 2008/5/19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广西壮族 桂财税[2014]36 2014/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