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契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对中国网络通讯集团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重组导致房地产权属更名登记不征契税的批复
发文文号: 内地税字[2007]14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1-17
实施时间: 2007-1-17
法规类型: 契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阅读人次: 4210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呼和浩特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中国网通集团内蒙古自治区通信公司承受房屋权属征免契税的请示》(呼地税字[2007)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经国家商务部批准,中国网通集团新天地通信有限责任公司于2006年ll月更名为中国网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由于中国网通集团新天地通信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是其分支机构,按照商务部和中国网通集团的要求,也相应变更为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网络通讯集团公司重组过程中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79号)中对中国网络通讯集团公司在重组过程中上划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四省(区)子公司拟上市电信资产所发生的土地、房屋权属转移行为,不征契税;对中国网通集团新天地通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分公司承受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的土地、房屋权属行为,免征契税的规定。故此,同意对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由于重组引起企业名称变更,并因此进行相应土地、房屋权属名称变更登记免征契税。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契税征收若干问题的批复 内地税字[2001] 2001/9/11
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苏财税[2023]3号 2023/1/28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明确契税法实施后执行口 2022/3/18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契税纳税服务工作有关问 京地税地[2009] 2009/3/31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重组上市过程中有 国税发[2004]98 2004/7/26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契税管理工作的通知 闽地税发[2009] 2009/7/20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关于全市契税咨询电话变更的公 2025/2/17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契税纳税申报表式样及有关事项 陕地税函[2006] 2006/7/1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契税征收管理 内政办字[2005] 2005/8/17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 202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