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资源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我省砖瓦粘土资源税适用税额的通知
发文文号: 晋地税函[2008]143号
发文部门: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5-20
实施时间: 2008-6-1
法规类型: 资源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西
阅读人次: 6770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
  为了保护粘土资源,促进合理开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省人民政府晋政发[1997]第20号通知精神,经省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自2008年6月1日起,将我省境内砖瓦用粘土资源税适用税额调整为每立方米3元。砖的折算比例为每立方米500块砖。瓦的折算比例由各县(市、区)地税局确定。
  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五月二十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调整内蒙古自治区矿泉水资源 2023/9/1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答复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 2025/8/13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资源税换算比和折算率 粤财法[2016]19 2016/7/1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本市粘土 矿泉水资源税征收管理有关 上海市地方税务 2016/7/27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湖南省资源税改革具体 湘财税[2016]19 2016/7/7
湖南省税务局关于资源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 湘税发[1994]16 1994/1/1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 2015/8/28
资源税法 主席令13届第33 2020/9/1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营业税、资源税若干政策业务问题的 浙地税函[2006] 2006/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