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资源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三峡工程开采砂石料适用资源税税额标准的复函
发文文号: 鄂地税函[2005]50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4-13
实施时间: 2005-4-13
法规类型: 资源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阅读人次: 6241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中国长江三峡开发总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减征三峡工程开釆砂石料资源税的函》(三峡财字[2005]12号)收悉,现函复如下:
  根据鄂地税发[1999]29号文件的规定,我省对未列举名称的其他非金属矿原矿征收资源税的税额标准为每吨或每立方米2元。你公司为三峡工程建设开采的砂石料属于未列举名称的其他非金属矿原矿,因而应按每吨或每立方米2元的税额标准申报纳税。计量单位按主管地税机关确定的标准执行。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铝土、耐火粘土资源税代 豫地税函[2012] 2012/1/16
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地方税务局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落实 云南省财政厅云 2017/10/30
温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委托代征建筑用石资源税的公告 2010/3/1
关于做好资源税全面改革准备工作的通知 税总办发[2016] 0001/1/1
关于恢复河南油田原油资源税税额标准的通知 财税[2005]62号 2005/7/1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资源税省市分享体制的通知 辽政发[2012]39 2012/10/24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对政协内蒙古自治区 内税函[2023]21 2023/7/28
甘肃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甘肃省自然资源厅 甘肃省财政厅国 2025/12/1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资源税若干政策问题的公告 湖南省地方税务 2014/1/6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资源税征 沪税办发[2018] 2018/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