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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海南省物价局关于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技术维护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发文文号: 琼计价管[2002]322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02-4-4
实施时间: 2002-4-4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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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海南科力电子信息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维护费的申请》(科力财字[2002]第003号)收悉。鉴于你公司试行我局《关于核定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技术维护费的批复》(琼计价管[2001]291号)期限已满。根据《国家计委关于核定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价格的通知》(计价格[2000]1381号)精神,经研究,同意将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技术维护试行标准转为正式收费标准,即:
  一、技术维护费:你公司受税务部门的委托对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日常技术维护费为每年每户410元,安装使用当年按实际技术维护月数计收。其服务内容含税控系统的日常维护、技术咨询,专用设备在保修期内实行免费升级、免费更换、免费保修等。
  二、收费单位应按规定到价格主管部门申领收费许可证方可收费。
  三、上述收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收费单位不得变相提高收费标准和分解项目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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