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国土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海南省物价局关于土地使用权交易服务等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批复
发文文号: 琼发改收费[2007]965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07-8-23
实施时间: 2007-9-1
法规类型: 国土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海南
阅读人次: 4562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陵水县物价局:
  报来《关于要求批准陵水县土地交易所收取土地使用权交易服务费的请示》(陵发改[2007]61号)收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现就土地使用权交易服务等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土地使用权交易服务费
  (一)土地使用权在二级市场交易的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承担50%,具体收费标准见附表一。
  (二)土地使用权交易服务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应坚持公开、公平、质价相符的原则,由经批准建立的土地交易机构提供交易服务,办理交易手续时收取。
  (三)土地使用权交易服务费包括土地使用权转让和租赁服务费。在办理土地交易手续过程中,除土地使用权交易服务费外,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其他费用,也不得擅自增加、分解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
  (四)土地交易机构应按规定提供交易场所及相应的设施和服务、提供市场信息和有关法律、法规资料和政策咨询服务、核实产权、协助办理合法的用地手续和土地使用证以及其他与土地交易有关的服务。
  (五)土地使用权交易服务费主要用于土地交易机构人员经费、房屋、设备等固定资产折旧、维护和购置、办公费用及交纳税金等,其他任何部门、单位不得平调、扣缴和截留。
  二、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收费应按琼价费字[1993]150号和琼价费字[2000]121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三、土地交易机构应在交易场所实行明码标价,公布收费依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本文自2007年9月1日起执行。
  附表一:
  土地使用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道路和停车场机动车停 市政办发[2012] 2012/11/1
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财政厅关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 陕价行函[2012] 2012/3/26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管理有关 武政[2004]39号 2004/6/20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海省财政厅关于青海省草原植被 青发改价格[202 2023/8/2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收 鲁发改价格[202 2024/3/15
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船员培训收费 黑价联[2012]35 2012/4/10
天津市物价局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天津市注册会计师考试 津价费[2006]61 2006/3/10
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司法厅关于推迟执行《陕西省律师服务 陕价行发[2007] 2007/8/7
青岛市物价局、青岛市财政局转发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 青价费[2002]28 2002/1/29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关于道路车辆清障施 云计收费[2002] 2002/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