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增值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血液制品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国税函[2004]166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4-23
实施时间: 2004-4-23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阅读人次: 4267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血液制品增值税政策的批复》(国税函[2004]335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人体血液不属于购进免税农产品,也不得比照购进免税农业产品按照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废止农产品增值税管理相关政策文件 吉国税发[2007] 2007/5/11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饲料生产企业征免增值税管理工 川国税函[2002] 2002/1/25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铁路货车修理免征增值税的通知 皖国税函[2001] 2001/4/29
关于中国石化总公司所属生产企业供应平价柴油财政返还的 财税字[1994]37 1994/5/1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农民利用天然岗松桉树等灌 桂国税函[2007] 2007/1/23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黑龙江泰华医药连锁销售有限公司 黑国税函[2004] 2004/5/1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浙江宏图三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汇总 浙国税流[2006] 2006/10/8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电力产品增值税征收管理办 黑国税发[2005] 2005/3/4
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 2020/4/23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机关代 琼国税发[2004] 20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