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征收管理 > 定期定额征收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鄂国税发[2007]4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1-9
实施时间: 2007-1-1
法规类型: 定期定额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阅读人次: 4868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州、省省直管市、林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工作实际提出如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定期定额户的经营额连续3个月超过或低于国税机关核定定额30%的,应当填报《定期定额户自行申报(申请变更)纳税定额表》,提请国税机关重新核定其定额。国税机关应当按照规定的核定方法和程序重新核定其定额及其应纳税额。
  二、各地要高度重视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工作。从2007年1月1日开始,要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及省局关于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管理有关规定,作好相关工作,对工作中的经验与问题要进行总结分析,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省局。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在《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发布《广 粤地税函[2014] 2014/8/1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个体工商户建 晋国税发[2007] 2007/2/8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发布《海南省个体工商户纳 国家税务总局海 2022/7/30
成都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印发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 成地税函[2007] 2007/2/9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省工商局等部门个体工商户“两证 辽政发[2016]68 2016/10/21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等6个部门 沪市监注册[202 2025/8/5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个体工商户登记制度改革试 成工商办[2017] 2017/7/26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核定个人所得税的个体工商 粤税发[2018]79 2018/9/26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财税 浙财预[2013]22 2013/1/1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体工商户批量扣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琼地税函[2009] 200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