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价格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延长部分普通税务发票工本费收费标准试行期的复函
发文文号: 苏价费函[2010]5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0-1-18
实施时间: 2010-1-18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阅读人次: 5308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省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申请延长普通发票工本费试行期的函》(苏地税函[2009]288号)收悉。鉴于国家税务总局将开展全国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经研究,同意延长《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核定省地方税务局部分普通税务发票工本费的函》(苏价费函[2008]168号)试行期。延长期间,若国家调整税务部门普通发票政策,则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二○一○年一月十八日
修正:
本法规另一文号为:苏财综[2010]4号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停止收取发票工本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津地税征[2012] 2013/1/1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型企业免征税务发票工本 苏国税函[2011] 2012/1/1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取消征收发票工本费工作的通知 2013/1/1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免收小型微型企业发票工本费有关问 厦地税发[2012] 2012/2/1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规范发票工本费收支管理的通知 吉地税发[2011] 2011/8/31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免征小型微型企业税务发票工本费有 鄂国税发[2011] 2012/1/1
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灵武市地方税务局定额刮奖发票 宁价费发[2007] 2007/2/2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登记证和发票 鄂国税函[2001] 2001/12/10
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核定国税系统银行代收费业 皖价费函[2007] 2007/12/10
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免征发票工本费的公告 201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