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慈利县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税额标准和扩大征收范围的复函
发文文号: 湘地税函[2001]147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12-19
实施时间: 2002-1-1
法规类型: 城镇土地使用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阅读人次: 3538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慈利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要求批准我县扩大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和变更土地等级税额标准实施方案的请示》(慈政发[2001]24号)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湖南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对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税额标准进行调整。分级定额按如下标准执行:
  地段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五级  六级
  单位税额(元/㎡)3.00 2.30  1.60  1.00  0.50  0.20
  二、同意你县对高桥镇压、岩泊渡镇、溪口镇、象市镇、杉木桥镇、龙潭河镇、苗市镇、广福桥镇、零溪镇、通津铺镇开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具体地段所适用的等级税额标准,由你县根据本复函第一条规定的标准重新划定,并报省地税局备案。
  四、征税范围按照你县慈政发[2001]24号文件所确定的执行。
  五、调整方案从2002年元月1日起执行。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汉寿县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 湘地税函[2002] 2003/1/1
山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延续城镇土地 晋财税[2022]1号 2022/1/1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上饶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 赣地税函[2014] 2014/10/1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济南等10市阶段性调整部分土地城 鲁政字[2016]23 2016/11/1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 宁财[税]发[202 2024/1/1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蓝山县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 湘地税函[2003] 2003/1/1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地税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税 湘财税[2008]51 2008/1/1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霍邱铁矿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的通知 皖地税函[2005] 2005/1/1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湘乡市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 湘地税函[2005] 2005/10/1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新晃县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 湘地税函[2005] 2005/10/1